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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宗银


[公元1914年-1934年]

   韩宗银(1914—1934),平昌县六门乡五马石(凉云村)人。
  韩宗银5岁丧母,10岁丧父,惟胞兄宗德是依。13岁给本村富绅韩尚学作义子,割草放牛、劈柴担水,起早摸黑终日劳累,稍有怠慢,便遭打骂,栉风沐雨5年,仅换得一套粗布衣裤。
  1933年,红军解放六门后,在五马石建立村苏维埃政权,组织贫雇农打土豪,分田地,帮穷人办翻身事业。韩宗银在红军干部的启发下,逃出韩尚学家,参加游击队。一个晚上,他站岗放哨,抓获两个不法分子押交乡苏维埃。红军见他机智勇敢,不久就派他去江口县委作交通局长。同年,经红军干部徐明鑫、陈崇盛介绍加入中国0,随即担任江口县委少共-。
  1934年1月,红四方面军第一次撤离江口前一天,县委传达川陕省委关于红军部队撤离后做好地方工作的指示,令韩宗银去岳家区苏维埃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后当天返回县城随红军大部队撤离。他到岳家后分别通知在乡下的区委成员,会议一直延到晚上才进行。会毕他赶到县城巴河对岸已是次日拂晓,渡口和船只已被-军-,并在沿河渡口处盘查过往行人。韩得知红军已于日前午夜撤出江口,便返回六门乡从事地下斗争活动。
  红军撤离后,各地豪绅纷纷组织“清乡团”,大肆搜捕、-红军家属及乡村苏维埃干部和积极分子。五马村的豪绅获悉韩宗银仍在六门场一带活动时,便密告六门“清乡团”团长,于1934年1月的一个晚上,将韩宗银骗在罗家院(凉云村九组)一丁姓家,乘其不备,夺下韩身背的大马刀,绳捆索绑押送六门场太阳庙施以“吊鸭儿凫水”、“烧八团花”等酷刑。韩宗银宁死不屈。清乡团长在韩口中逼不出红军的地下活动情况,即令团丁押送岳家交-二十军。途经涌水河,两个士兵将韩宗银拖放在一块门板上,手脚钉上铁钉,放入河中。牺性时年19岁。
  

韩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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