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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


[][?-1771年,清朝大臣]

李宏(?—1771)字济夫,一字用兹,号湛亭,汉军正蓝旗人,清朝大臣。监生,入赀授州同。效力河工,授山阳县外河县丞。累迁宿虹同知。

乾隆十六年,授河库道。尚书刘统勋劾河员亏帑,事连宏,解职。事白,留工。二十二年,发直隶以河务同知用,总督尹继善疏请留南河。侍郎梦麟勘治六塘河以下,以宏从。寻复补河库道,丁父忧,命在任守制。

二十七年,调淮徐道。二十九年,擢河东河道总督。奏言:“山东运河资湖水接济。今秋雨少,饬早闭临运各闸。”又言:“微山湖蓄水济运。韩庄湖口闸水深,与滚水坝脊相平,空船足敷浮送,即应堵闭。泗河会合诸泉,收入独山湖,仅济南运。应请於兖州府金口坝截筑土偃,俾达马场湖,俾济宁上、下河道并资其益。蜀山、马踏二湖专济北运,亦须筑坝收蓄。”又请增募夫役挑濬沙、赵、漳、卫、汶、泗、韩、马诸水,均报闻。又奏:“黄河北岸耿家寨埽工为豫东第一险要,自乾隆九年下埽修防,岁费帑料。去冬於对岸引渠,冀分溜势。今秋全河畅分入渠,险工淤闭。”得旨嘉奖。

三十年,调江南河道总督。上以宏初自监司擢用,道厅以下多同官,虑有瞻徇,命高晋统理南河,留宏协理河东总河。奏言:“黄河至河南武陟、荥泽始有堤防,丹、沁二水自武陟木栾店汇入,伊、洛、瀍、涧四水自巩县洛口汇入,设诸水并涨,两岸节节均须防守。臣咨饬陕州於黄河出口处,巩县於伊、洛、瀍、涧入河处,黄沁同知於沁水入河处,各立水志,自桃汛迄霜降,长落尺寸,逐日登记具报;如遇陡涨,飞报江南总河,严督修防。大丹河至河内县丹谷口,旧筑拦河石坝,令由小丹河归卫济运,请不时察验疏令畅达卫河。辉县百泉为卫河之源,苏门山下汇为巨浸。

南建三斗门,中为官渠济运,东西为民渠灌田。向例重运抵临清,闭民渠,使泉流尽入官渠。五月后插秧,一日济运,一日灌田。惟民渠石坝失修,泉水旁泄,应令修砌坚实。”均如议行。上以清口节宣未畅,下河田庐易湮,特定高堰五坝水志水高一尺,清口坝拆展十丈。

三十一年三月,宏奏言:“清口水门因上年霜降后湖水大消,祗留十四丈。桃汛将届,应预将东坝拆展,使口门宽二十丈,俾洪湖及早腾空,预留容纳之地。”上嘉之。夏秋间湖水盛涨,续展至五十三丈。八月,河溢徐州韩家塘。宏与高晋分驻两坝堵筑,逾月工竟。奏言:“平时大展清口,腾空湖面,乃得蒇工迅速。”冬,以湖水渐落,请接筑东、西坝,仍留口门二十丈,酌量收束,蓄清抵黄。三十三年,河溢王家田头,下吏议降调,宽之。三十四年,奏言:“洪泽湖水大,将清口东、西坝递展宣泄。适黄水骤长,灌入清口。随闭惠济、通济、福兴三闸,俾并力敌黄,黄水消退。”报闻。三十六年,卒。人物荣誉宏尝以明汶上老人白英立祠戴村,子孙向有荫袭,请旨仍给八品世职,上从之。
  人物关系: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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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亨特 (?~1815)
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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