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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木普


[][公元1585年-1631年]

李国木普(1585~1631)字元治,号续溪。高阳庞口村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中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历任詹事学士、经筵日讲官,官居朝中,粗食布衣,平易俭朴。以讲书经受皇帝赏识,于天启六年(1626年)破格提拔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办公。当时魏忠贤得宠,作威作福,朝廷内外许多官员争相献媚。

魏忠贤原籍肃宁,视国木普为同乡,竭力拉拢以作同党。李国木普坚持“避权术之私”,不与之交往,受到魏忠贤一伙的排挤。崇祯即位,知他有委曲求全以辅朝政之功,便予以重用,凡重大典册均出自他手。不久,魏忠贤伏法,但株连甚众。皇帝命他查办有关官员,同定逆案,免出冤滥。他对皇帝说:“先帝提拔我为日讲官时,曾力辞成命,时魏忠贤一伙结党营私,凡不依附他们的人,便假借圣谕,以泄私愤。幸陛下今能削除奸佞,天下一新。回想臣曾供职台司,一年之内,竟目睹忠奸同处,而不能挽救,自感愧无容颜当此重用,恳请罢免,以白臣心。”崇祯赞誉他“忠清端亮,诚然砥柱”,认为他可充任首辅,权衡重务,于是不改成命,他即竭力公平办案。

原国子监监生胡焕猷,因弹劾李国木普被革职。他不但不记前嫌,反而根据其才干向朝廷举荐,恢复其原职。是年,官左柱国、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他连上六疏申请辞官,获准后归乡。在乡下侍奉0,并立家庙、置义仓,访少年同窗,游白洋淀,度过几年散居生活。逝后赠太保,谥“文敏”。著有《文敏遗集》3卷,由其子李霨整理成书,收入《四库全书》。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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