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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春


[公元1926年-2005年]

李国春(1926~2005)雄县红西楼村人。1945年10月参加八路军,解放战争期间在冀中第十军分区文工队、河北省军分区文工团任职,自编自演了许多讴歌战斗英雄模范事迹的曲段,两次立二等功。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河北省文联筹委会说唱组副组长、省曲艺团团长、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省艺术研究所调研员、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及河北省文联常委、省戏曲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曲艺志·河北卷》主编、晋察冀文艺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一级编剧。

在长期的艺术工作中,研究总结了大量艺术理论成果,创作演出了不少曲艺作品。1944年在本村任青救会主任时,就自编自演西河大鼓《抗日救国》、《铁杆汉奸王凤岗》,宣传抗日。参军后,写出西河大鼓《严惩汉奸》、《模范医生蓝雪贞》、《战斗英雄王恩德》、《胜芳保卫战》、《打容城》、《打永清》、《战斗生产》、《消灭保一旅》及相声《哭岗楼》等,这些作品都由他首演,有些则在当时解放区报刊发表,被华北联合大学誉为“战斗大鼓”。1947年秋,军分区为其记二等功一次,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平津战役期间,创作了鼓书段子《架桥民工的歌声》、《六郎堤大捷》、《护麦》、《张秀岩智勇缴大炮》、《大战板西排》、《爆破英雄梁士英》等,经他演唱后,又刊载在《前线报》、《群众报》、《冀中导报》上。

20世纪50年代创作的《运粮路上叙家常》和整理的《双锁山》、《大闹天宫》灌制唱片并结集出版。整理的中篇鼓书《白毛女》3次再版,整理的中篇鼓书《劫囚车》9次再版,发行44万多册。论文有《话说曲艺改革工作》、《更好的把民间艺人组织领导起来》、《关于曲艺改革》、《农村书目调查》、《关于一书多名问题》和《编志琐议》等数十篇。著名诗人艾青题词称赞他为“富有群众智慧的大众诗人”。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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