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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楚离


[公元1903年-2000年]

李楚离(1903-2000),男,汉族,1903年2月28日生,河北省元氏县人。农民家庭出身。原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早年高小毕业后考入保定育德中学。入校后很快接受新文化和马克思主义。1924年10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考入西北国立大学,开始做党的工作。1925年6月考入北京大学学习,并担任北大平民夜校教员。

投身革命1926年12月投笔从戎,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一师第一团干事。192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4月任武汉党员志愿兵团筹备处干事。7月随叶挺贺龙部队到南昌,任连政治指导员。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9月部队改编,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政治部宣传干事。10月随部队转战到广东陆丰,会合当地农民,参加东江暴-动,任工农革命军红二师辎重队队长兼-表。1928年海陆丰苏维埃运动失败后回到北平,经党组织委派到山东烟台做 工作,任芝罘军官学校政治指导员、中共特支书记,为开辟、发展烟台地区党的秘密组织打下了基础。1931年任中共顺直省委交通科科长。不久由于叛徒出卖被捕,1931年至1936年被关押在草岚子北平军人反省分院,负责同狱方交涉,同敌人进行了公开斗争。1936年8月被党组织营救出狱,在平津从事党的抗日统一战线工作,任华北各界救国联合会党团书记。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0月至1938年10月任华北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专职负责人。1938年参与组织领导冀东抗日大暴-动。1939年1月至1942年2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委委员。1939年6月至1940年7月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第十三支队政治委员。1939年7月至1942年2月任中共冀热察区委冀东区分委书记。1940年7月至1942年2月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冀东军分区政治委员。1942年3月至1943年7月任中共晋察冀第十三地方委员会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晋察冀军区第十三军分区政治委员。1942年10月任冀东地委东北工作委员会书记。1943年7月至1944年10月任中共冀热边特别区委员会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晋察冀军区第十三军分区副政治委员(至1944年12月)。参加创建冀东抗日根据地和反“扫荡”战斗。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同年10月至1946年10月任中共冀热辽分局委员、冀东军区政治委员(至1947年4月)。1945年11月至1946年3月兼任冀东纵队政治委员、冀东军区军政委员会主任(至1947年2月)。1945年12月至1948年3月任中共冀东区委书记。1946年10月至1947年4月任中共冀察热辽分局委员。1947年4月任东北民主联军冀察热辽军区冀东军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1月至12月任副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1948年1月至12月任东北人民解放军冀察热辽军区冀东军区副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同年3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冀东区委副书记。1948年12月至1949年3月兼任华北军区冀察热辽军区冀东军区副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1949年3月任南下工作团团长,组织并带领大批地方干部到广西,沿途建立基层政权、镇压-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恢复生产。

解放后195O年,李楚离同志任中共广西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广西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主任。

1951年调中央组织部工作,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兼干部处处长、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副部长。他在长期从事党的组织工作中,坚持原则,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意考察、培养和提拔优秀年青干部。他参与制定于部政策,使干部管理逐步规范化。为党的组织人事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文革”中,李楚离同志遭到诬蔑和打击,被关押达七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亲属也受到影响。在逆境中,他坚信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原则,毫不妥协地与林彪、“-”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所具有的坚强党性和无私无畏的优良品质。

1978年底,李楚离同志获得平反,恢复工作。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1980年4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顾问。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排除“左”的干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一大批老干部重新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深受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拥护和爱戴

1982年9月,李楚离同志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他退居二线后,仍十分关心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关心新时期党的建设,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衷心拥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充满信心。

1994年,李楚离同志因积劳成疾住院治疗。在医院治疗期间,他不仅同疾病做顽强的斗争,而且在病重的情况下,仍关心国家大事和党组织工作。

2000年10月17日,李楚离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

李楚离同志是党的七大、八大、十三大代表,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曾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第三、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在七十余年的革命生涯中,李楚离同志忠于党的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党为人民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坚持原则,作风民主,敢于同一切危害党和人民事业的不良倾向做坚决斗争;他具有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光明磊落,襟怀坦白,顾全大局;他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团结干部,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他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政清廉,克勤克俭,艰苦朴素,保持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

李楚离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不息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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