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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昌龄


[公元1884年-1954年]

楚昌龄(1884~1954)字锡九。蠡县北高晃村人。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中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被清政府拔为贡生,去京师国子监学习。翌年,清政府在保定创办直隶农业专科学校,广招天下举人才子应试,在1500名考生中,他考取第一名。在校攻读6年,潜心钻研学业,尤对农、林业造诣深邃,著有《蚕桑栽培新说》、《蚕桑学》等书。宣统三年(1911)毕业时,学校赐予“农科举人”,被清政府优先录用为候补知县,不久决定保送日本深造。

他认为中国应以农为本,决心钻研农科,以促进中国农业发展,毅然放弃东渡机会。他视教育为发展科学技术的基石,热心教育事业,在吉林大学任教6年。1917年因母病辞职返乡。后在保定参与创办河北大学,自任蚕科主任,决心在蚕桑事业上做出一番成绩。他还兼任育德中学、保定第六中学的国文教员,刘少奇曾听过其讲课。1925年任直隶省农矿厅厅长。1929年兼任河北省第二林垦局局长,驻易县清西陵,在易县创办了河北省第八农业中学。当时易县县长冉东江(楚的同学)测量西陵地基时,企图从中作弊牟取私利,被他怒斥:“今日贪赃,明日-,什么东西!”(冉在抗日战争时期即投降日军,任保定道尹,日本投降后因罪大恶极被枪毙)。

1930年,旧政府改组,他辞职回乡,因其为官清廉,返乡后家境贫寒,有人劝他求助于军张荫梧(楚昌龄同学),他说:“甘守清贫死沟壑,决不乞怜张荫梧!”同年,县长陈锡畴聘请楚昌龄主持编纂《蠡县志》,并委任他为县建设局局长,同时招社会名流和学者陈兆梅、彭法三、曹承宗等人协助编修工作,历时6年,写出第一稿(因战乱遗失)。1933年,张荫梧上报省政府批复,欲将滹沱河、潴龙河二河挖通。他得知消息后,即与博野县马京南联名到天津高等法院告状,控诉张荫梧引滹入潴的10大害处,后法院批示:“引滹入潴,嫁祸于人。”省政府被迫收回成命,潴龙河下游人民免除洪涝灾害。

1934年,河北省政府调楚昌龄到邢台任省第五林务局局长。到任后,他带领当地群众大搞植树造林,改沙治碱,几万亩盐碱沙荒地变成良田。1937年,他调河南省任农业改进所所长,主持农业研究试验工作,引进优良品种,有斯字棉、托字棉、谷种、桐树、桑树等。后调任陕西省宜川农林改进所所长。新中国成立后,任政务院农林部参事,后在西安养病。

他多才多艺,善书画,工诗赋,撰写碑铭尤为常见。至今蠡县、博野等县不少地方还有他书写的碑文、条幅。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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