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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湘畴


[公元1901年-1980年]

郑湘畴(1901~1980),平南县环城乡六凤双马田村人,又名全增,乳名亚全。其父郑桥南曾在平南主讲武城书院。

郑湘畴幼时爱好诗文。1925年毕业于国立广东政法学校,1926年于平南县立中学任教。

那时县内的农-动兴起。1927年间,郑湘畴曾参苏国忠、郑瑞阶等人所发动的平南“一·二八”反百货捐的斗争。同年,郑湘畴又去北京大学政治经济系深造。1929年毕业,后任梧州市政府秘书、广西省政府民政厅主任秘书、宜山县教育局长。河池县长、广西省地方行政研究干训团教官等职。1938年日军陷广州,为便于组织地方抗日力量,郑湘畴被派回平南县任县长兼民团司令。 他在平南任职4年,曾致力于地方建设:扩建县立中学校舍;倡办龚南中学(后改为大安中学),并兼该佼校长;修建平南上渡码头和扩建街道;接通平南至蒙山、平南至梧州、平南至桂平等县的电话线;引进广东优良蚕种;开办养殖场等,对县内的民、财、建、教事业有一定的建树。郑湘畴为官较清廉。做官多年,家里住的还是父辈遗下的八、九间土屋,为兄弟二人所共有。

郑湘畴文笔秀丽,被称为平南才子之一。他在平南上渡头的“风雨亭”的题联:“唯愿众生登岸去,又逢名士过江来”;1939年7月,在平南飞机场(今为体育场) 兴建了纪念太平天国胡以晃的“豫王亭”,亭后建有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于碑上的题联:“风云未展匡时略,天地应知报国心”;抗日将领蒙志在浙江病逝运柩回籍安厝时。他的题联:“不马革裹尸而还,壮志难平胡虏恨;只虾夷之族未灭,忠魂怒涌浙江潮”。足见其诗联气势雄深,颇具风雅。

郑湘畴办事,力求摆脱地方封建绅士的牵制,因而遭到地方一些豪绅的阻梗和排斥。谷塘卢殿林结伙告发他“征兵不力”,使他受到上司记过的处分。但他颇为自信,因而题了一首诗云:“二三啄木鸟,焉能啄树倒? 一旦鸟狂飞,庭树依然秀。”由于他与地方豪绅的矛盾加激,遂于1942年10月辞去平南县长的职务,调到桂林省会。在那里郑湘畴受cc系派驻桂林的徐咏平的拉拢,加入倒黄旭初的行列,使黄旭初大为恼火。但不久郑湘畴却被提升到重庆国民党中央“国防最高委员会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简任委员” (据县-敌伪档案) 。

1945年春,郑因公回桂,黄旭初还借故寻衅,将郑扣留,但两天后-释放。

1946年,郑湘畴在南京中央工作时被选为“国大代表”,参加制定国民党宪法。时国共内战方起,郑对时局有所感怀,对国民党的前途丧失了信心,因之写了很多诗作,表露他彷徨忧郁的心情。

1949年4月南京国民党政府迁往广州, 郑湘畴随往。不久广州即将解放,郑湘畴回家。

1950年12月20日到香港,靠卖文为生,后到台湾。1980年病逝,终年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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