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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成


[公元1922年-1976年]

李宏成(1922.11~1976.7),化名刘创。潭下镇老街村人。解放前曾任小学教师。

1947年7月参加桂北游击队, 曾任南锋部队、第十大队副队长、队长。其性格刚毅、诙谐,酷爱《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等斗智斗勇的书籍和戏曲。

1948年3月, 国民党广西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陈恩元,率领2000余名保安团官兵坐镇灵川“围剿” 游击队。李宏成时任武工队队长,带领4个队员,配合基于队声东击西,与敌人展开了“捉迷藏”式的战斗。蔡岗村位于县境西部,是当时国民党灵川县县长秦献玉的老巢,周围筑有土围子和2个炮楼,有100多人枪,配有轻机枪2挺,小炮1门,日夜戒备森严。一天黑夜,李宏成率武工队诈称乡警,利用该村小学教师喊开大门,闪电式地捕杀了村长秦景龙。当县长秦献玉和专员陈恩元率队赶到蔡岗一带围剿时,而李宏成武工队又一枪未发打下了位于县境东部的镇义乡公所。在龙胜,他用“鸿门宴”之计曾消灭阮绍贤一股土匪武装……。

1949年夏,李担任桂北人民解放总队第十大队大队长,为打通路西走廊,他奉命攻打群益乡公所。详细侦察,精心组织,身先士卒,一鼓作气解决了战斗。战士们称赞他“点子多”,他拍着战士的肩说道:“老弟,你真是有所不知!灵川紧邻桂林市,又在交通线上,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但我们不能打败仗,而要打胜仗;哪怕是小胜,也能振奋士气;若没有士气,那就完啦!”解放后, 李宏成先后在桂林、平乐梧州3个军分区工作,曾担任独立团营长、团副参谋长和分区组织动员科科长等职, 后任广西军区司令部民兵组织处处长多年,1974年1月又调任凤山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他一贯艰苦朴素,任劳任怨,家里只有3个旧式木箱。他在长洲大队蹲点的393天中,参加集体生产劳动334天,社员们说他“当官不象官,和咱们一条心”。

1976年他被评选出席广州军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开会前,武装部龚政委去接替他回部里作准备, 他说:“还有两天呢,急什么,现在正忙‘双抢’ (即抢收抢种) ”。

1976年7月19日下午4时,他在巴林生产队参加劳动中,因心脏病突发而昏倒在稻田里。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他的遗体上还沾着泥巴和稻草屑。

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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