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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礼


[][公元1203年-1270年,南宋文学家]

陈宗礼(1203 ~1270),字立之,号千峰,宋南丰人,官至参知政事。

幼时家境贫寒,身居陋室仍刻苦勤学。袁甫为江东提点刑狱时,陈宗礼前往拜师问学。20岁后,虽屡试不第,毫不气馁,益发愤读书。淳祐四年(1244),42岁得中进士,钦点第三名,是为探花,于所居地南丰安仁里(今胜利路魁星巷)建魁星坊。

陈宗礼初任邵武军判官,入为国子正,升太学博士、国子监丞,转秘书省著作佐郎,兼考功郎官、国史实录院校勘、景献府教授,升著作郎。宝祐六年(1258),丁大全为丞相,把持朝政,网罗党羽,推陈宗礼为尚书郎兼丞相掾。陈宗礼为人耿直,对丁大全阴擅威福,破孩忠良,以致贤士藏匿,民心大失,危及社稷而上疏弹劾。丁大全极为恼怒,将陈宗礼罢归。

庆元年(1259)十月,丁大全被罢相,吴潜贾似道为左、右丞相,陈宗礼被起用为太常少卿,以直宝谟阁、广东提点刑狱进直焕章阁,升秘书监。监察御史虞宓秉承贾似道之意,弹劾陈宗礼任广东提点时与吴潜互相唱和,语多讥讪。陈宗礼被贬永州(今湖南零陵)居住。

景定四年(1263),为侍御史、直龙图阁、淮西转运判官,升刑部尚书,遭起居舍人曹孝庆弹劾罢官。咸淳元年(1265),为殿中侍御史兼侍讲,上疏帝王应以恭俭为德,清白为规,斥诛奸佞。在进讲《诗》时,劝谏度宗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廷臣。代礼部侍郎兼给事中,利用进读《孝宗圣训》之机,慨然以革除弊政为已任,进言治理国家要以尧舜为榜样,对有功者要封赏,对有罪之人要予以惩处,这样才能防微杜渐,国家才能安宁。任礼部侍郎,代尚书之职,乞辞,不许。以华文阁直学任隆兴府(今南昌)知府,再辞,依旧职与待次差遣。后又依旧职调广东经略安抚使兼广州知州。咸淳六年(1270)正月,召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十一月,进资政院学士,兼参知政事,卒于官。赠开府仪司三司盱江郡侯,谥“文定”。

陈宗礼从政数十年,敢于抨击权相擅权误国的刚直性格和一生清廉俭朴的生活作风,博得了人们的赞誉。他在文学上也颇有建树,享有“文祖欧曾接真气,诗尚陶韦得真趣”之誉。著有《寄怀棐稿》、《曲辕散木集》、《两朝奏议》、《经筵讲义》、《经史明辨》、《经史管见》、《人物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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