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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寿臣


[公元1861年-1959年]

周寿臣(1861~1959)

周寿臣,原名长龄,字寿臣,广东新安(今深圳)人,出生于香港。清同治十三年(1874),随第三批赴美国留学的幼童唐绍仪梁如浩等赴美就读。光绪七年(1881)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肄业。同年因美国政府禁用华工,他与留美就读的幼童奉清廷之命集体辍学回国。

返国后,被直隶总督李鸿章派驻往朝鲜办海关税务。光绪二十年(1894),署理驻仁川领事。光绪二十九年,任天津轮船招商局总办。光绪三十三年,任京奉铁路局总办。其间被清廷赏戴花翎钦加二品顶戴。后因参与办理日俄交战时的交涉,被日本明治天皇授予三等旭日勋章。光绪三十四年后,历任奉锦山海关道加按察使衔,锦西营口分巡兵备道兼山海关监督,外务部参议。

民国建立后,周返香港经商,颇有成效,并参与筹建香港大学。因声望益增,先后获北京政府大总统颁予三等嘉禾章、二等大绶宝光嘉禾章。民国9年(1920),被香港总督委为非官守太平绅士。民国11年,先后被委为香港洁净局议员、香港定例局(后名立法局)华人非官守议员。民国14年12月,周寿臣与罗旭和、李景康等倡议,在香港大力推广中文教育,议请政府拨出一幅地段,创立汉文中学。第2年3月,该中学由政府开办,是香港有史以来第1间最具规模的汉文中学。民国15年,任香港行政局非官守议员,是华人任此职之第一人。其间,英皇乔治五世封予KT爵士勋衔。民国22年,被香港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同年,被英皇乔治五世授予终身荣誉议员衔。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救国公债香港分会”主任,积极参与抗战劝募,因而被国民党政府授予三等采玉勋章。

周寿臣长期在香港定居,在社会生活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与何东并称为“香港大佬”。历任东亚银行、香港置地公司、中华娱乐置业公司、中华百货公司等机构董事会主席,以及香港电灯公司、电话公司、南洋烟草公司等多个机构的董事。又曾任旅居香港周氏宗亲总会会长、中华总商会顾问等。1959年在香港病逝。今港岛的寿臣山,就是为纪念这位香港先贤而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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