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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仰庇


[][公元1534年-1605年]

詹仰庇,字汝钦,一称尔钦,号咫亭,别号巢云居士。明嘉靖十三年(1534)生于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父詹源,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任监察御史和云南按察使司副使。仰庇16岁入县学,20岁进南京国子监,嘉靖四十三年(1564)考中举人,翌年进士及第,授广东南海知县。

仰庇下车伊始,就听说当地有一股奸狡巨猾的盗贼,经常截途掳掠,巧为藏匿,踪迹难寻。有番禺人陈牒,了解盗贼内情。仰庇屏退左右,讯问得实,亲自部署,深入巢穴,一网打尽。有些掌管察捕奸盗的地方官员,为了谋取贿赂,唆使当地的盗贼,诬诣漳泉的行商为盗贼,捕送县府,要定死罪。仰庇谨慎从事,再行侦查,落实案情,正确判断,使一百多个行商,免作冤鬼。当时赋役繁苛,民众纷纷起义,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封建统治,仰庇进行赋役改革,即简化税制。他将徭役并入田赋内,且用银折纳,征收起解,改由官府直接办理。此即后来的“一条鞭法”。两浙巡抚庞尚鹏按事各省到南海,将该法奏请通行。隆庆元年(1567),穆宗下文褒扬:“仰庇学绍家闻,才优世用,能以悃愊之心,施行恺悌之政,刑清赋省,使人欢欣鼓舞。”并授给文林郎,旋升为御史兼云南道监察御史。

仰庇任御史,前后八个月,而上疏4次:

隆庆初(1567)穆宗下令户部购宝石珍珠,限3日办妥。尚书马森、给事中魏时亮、御史贺一桂等相继上疏劝告无效。仰庇上疏,先举仲虺劝商汤:“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召公劝周武王:“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商汤和周武王听二臣的劝告,绝去玩好,作了臣民的明主,至今传颂为例。进而分析:若侈心一生,恣情纵欲,财耗民穷,贻害无穷。又指出珍珠宝石,多藏于中贵家,过急求购,索价必高,怎么以有用之财,用于不急需之高价物。况且两广军兴需饷,一再申请补给,尚且不能多给,怎么能缓急不分而轻重倒置?!要求停止购买。帝不批复。

次年(1568),正月初五夜,太监为准备庆元宵节而制办烟火进献,因 发火,延烧禁城内房屋十余间。仰庇闻知即上疏指责内宫太监脑子里想的是用什么能博得皇帝欢心,藉以作为上进取宠的阶梯;又说明人主常因过于追求逸欲而损害德望,而逸欲的渐进,常受左右亲信的影响。于是指出若不严行究治,群小恣意作恶,影响所及,损德更大。要求严惩宫禁失事人员。帝又不批复。自此,穆宗左右亲信对仰庇心生怨恨。

是春,仰庇入朝,碰到御医从禁0来,得知陈皇后因婉言劝说穆宗不要耽于声色,被穆宗一怒之下,勒令迁出坤宁宫,皇后抑郁成疾,病势严重。不少官员关心同情,但都认为事属宫禁,不敢劝说。仰庇认为:“人臣之义,不宜知而不言”。即上疏劝皇帝要念及先帝慎择贤淑以配,应遵先帝心意,与皇后情好如初,还皇后于坤宁宫,时赐问慰。穆宗批曰:“后侍朕多年,无子,又多病。近有疾,移居别宫,以冀却病耳。尔不晓宫中事,妄言,姑不究。”仰庇上疏时,自忖会受严责,同僚也为他担心。及得批示,皆为庆幸。且劝仰庇“批逆麟而撄嵎虎,不可为常。”仰庇听了更加感奋。

四月,仰庇奉命巡视监局库藏。他悉心尽职,发现宦官营私舞弊,即上疏指控内宫监滥取租税,中饱私囊,每每假借上供名义,恣意侵吞,有过则归咎朝廷,要求皇帝下令户、工两部会同司礼监巡视科道等官逐一清查。应革应留,公需应存多寡,以及收支情况,造报存查,以杜绝漏洞。再照人主奢俭,关系四方安危,不可不慎。指出皇帝不久前调取户部银两,说是以备缓急,而从监局开列帐单看,却全部用于创鳌山,修宫苑,制秋千,造龙凤船,冶金柜、玉盆等。究其实用无一二,而浸滥则十之七八。小人假公济私,影响圣德,而亏损国计。对那些以玩好逢迎拍马的人,应予屏除治罪。仰庇的揭发,宦官更加切齿痛恨,抓住仰庇上疏里一时失检,用了“再照人主”(按,明代行文习惯,只有内外诸司文件往来及府县出告示方用“照”字)一语,被指摘为对上大不敬。穆宗震怒,下旨痛责:“仰庇敢照及天子,狂妄自大,屡教不悛,着锦衣卫拿出午门前着实打一百棍,除名为民。”同时,停止科道巡视库藏。仰庇忠而受屈,众官皆很同情。如大学士李春芳奏说:“仰庇疏请核实,存心没有不纯。”九卿杨博也奏说:“处分仰庇,将使众官兴叹,此是为内宫监泄忿。”南京给事中骆门礼、御史余嘉诏等上疏解救说:“巡视官不该罢免。”穆宗置若罔闻。仰庇居言官,有见辄言,忠君爱国,下场如此,诚为千古憾事。

神宗继位(1573),起用先朝直臣。仰庇因在京时,曾经为商人居间调停,故不得任朝官,只起用为广东参议。他到任一月,因病请准回乡休养,一连家居13年。万历十三年(1586),调任江西参议。未几,转为山东按察使司副使,南京太仆少卿,调北京为左佥都御史,进左副都御史。复职后,对于振兴朝政,积极议论,多所建树。如:申饬御史出巡事宜,定拟章奏体式,为理学家晋江蔡清请谥等。

仰庇刚直无私,论述中肯,条分缕析,为众所信服和推崇。中官鲸暗中扰乱朝政,阁部揭发指控,神宗对此犹豫未决,仰庇上疏指出:“巨奸不除,群疑未释,乞亟处分。”神宗方下决心下令放逐。

仰庇因言事受挫折,晚期为保位计,有时未免附丽。饶伸以科场事劾大学士王锡爵、左都御史吴时来,仰庇袒护王、吴,弹劾饶伸;进士薛敷教吴时来与南京都御史耿定向,他未及看清疏书内容,即论薛敷教排陷大臣,致使薛敷教坐废。于吏部侍郎赵焕,兵部侍郎沈子木相继离任时,仰庇图谋取代。给事中王继光、主事姜士昌,员外郎-星、御史王麟趾等交相上 书神宗,予以揭发。仰庇自感不安,多次请求离职。神宗再三慰留,而众议纷纷扬扬。

不久,升为刑部左侍郎,旋因病连上六疏,才准退休,回乡家居。他和二三好友往来,谈古道今,留连山水间,兴至必有赋咏,皆超脱工炼,潇然物外。

万历三十二年(1604),泉州地震,开元寺镇国塔(即东塔)顶层尖石堕,第二三层扶栏因之并碎,仰庇倡修,并题诗勒于塔中。

仰庇治事谨严,做言官,直话直说。性格坚强,无论受多少挫折,仍勇往直前。他的家训:“吾侪教子弟最不可使之闲逸,士、农、工、商各任其职业。如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则放僻邪侈从间而投。故子弟能读书者专责之读书,不能者径令其经商、业农,何足为辱!今世所病者在-读书之名,延师延友,费许多钱财,以欺父母兄弟,游手游食,究竟万无一益。此虽子弟之过,亦其父兄教之不善欤!”因他律己严,待人宽,所以家居,能够使人有所慕而乐意相与为善,有所畏而不敢为非作恶。友人解元潘洙说:“詹仰庇立朝,有虎豹在山之势。”刑部尚书苏茂相称赞他是“不用之用”、“无功之功”。

万历四十三年(1605)卒,赠刑部尚书,并赐祭葬,复特祠于学宫。他著有奏疏和诗文集。建府第在泉州桂坛铺,俗称詹衙埕。新门外笋江有别墅。墓在南安县西北二十二都观音山。

詹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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