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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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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周(生卒年不详),字纯之,北宋地方官吏,冯翊(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人。登进士第,调长安县尉。遇灾荒饥馑,官府设粥饭以救济饥饿百姓,但人多非常拥挤,秩序很难维持,他设栏杆将男女老少分隔开来,使秩序转好。

转任洪洞县令。前任在职,民间发生绝世户时,官府没收其家产,但没有将遗券交给族人,李周到任取之交还百姓。郡吏责备李周,他说:“利民,所以利国也。”【注:引自《宋史·李周传》】该县南山涧中水流漫溢,他命百姓修筑新堤,百姓不再受灾。改知云安县(即今四川云阳县),免除盐井征税百万。改为施州(治今湖北恩施县)通判。州内少数民族人民不会用牛耕地,他为辟农田数千亩,选被贬谪戍边的人中善耕田者,买来耕牛进行耕种,收获粮食后使军粮得以充足。

宰相司马光准备举荐李周为御史,欲让他进见,但他认为闻荐而拜不妥,遂不往见。神宗命近臣举贤能之士,孙固荐李周,神宗便召李周问话。神宗说:“知卿不游权门,识今执政乎?”【注:引自《宋史·李周传》】他答:“不识也。”神宗又问:“识司马光乎?”答:“不识也。”神宗又询问御边之策,他回答:“四边,手足尔。若疲劳中国以经营边地,会使百姓穷困,若聚集为盗,恐为心腹之忧。”神宗点头。事后神宗对孙固说:“李周,朴忠之士也。朕且以为御史。”【注:引自《宋史·李周传》】执政大臣认为李周不肯附己,建议先试用,除提点京西刑狱。

当时兴修水利,有人请疏导湍河开为六条渠,以增加钳卢陂(一名玉池陂、迪陂。在今河南邓县东南。西汉南阳太守召信臣修。)之蓄水,预计用工达80万。李周认为疏导湍河会造成水害,因上疏说,渠能否修成,而费用可凿一渠试看能否足用。渠果未成。次年,湍河发洪水,使邓城几乎淹没,人们才思想起李周的意见。改判西京国子监。

哲宗即帝位,召回朝为职方郎中。宋与西夏和谈,欲将所侵占西夏之地还予西夏,包括放弃兰州。李周说:“陇右故为唃氏氖所有,常为我朝之藩篱,今若弃之,必归西夏所有。西夏得益于河湟,实力壮大,尽得吐蕃河西之地,对秦、蜀形成威胁。”其他朝臣边将亦有反对放弃兰州之议,朝廷终未弃。迁为太常少卿、秘书少监,以直龙图阁出任陕西转运使。后又入朝为太常少卿,升权工部侍郎。不久又以集贤院学士出知邠州(今陕西彬县)。历知凤翔府(治今陕西凤翔县)、河中府(治今山西永济县)、陕州(治今河南陕县)、提举崇福宫,改为集贤殿修撰。卒年8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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