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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林


[公元1892年-1954年]

李应林(1892~1954)

李应林,别号笑庵,广东南海石湾镇(今佛山市石湾区)人。3岁丧父,由母亲及兄长教养。早年就读于澳门“蒙学书塾”,后入广州岭南学堂为工读生。在学期间,读书、打球都有一股牛劲,同学称他“牛林”。民国3年(1914)中学毕业后,任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学生部助理干事。民国6年赴美入奥柏林大学半工半读。民国10年大学毕业,获文学士学位。返国后任青年会学生部主任干事,继兼任社会服务部工作。后又兼青年会中学校长。民国11年孙科首任广州市长时,曾任他为社会调查局局长,民国13年任青年会总干事兼岭南大学附中校长。

民国14年(1925)“五卅惨案”发生,他积极宣传-。英法帝国主义-中国人民的“沙基惨案”发生,他编印《六月廿三》小册子,译成英文,遍寄全国。在全国反帝爱国热潮中,李应林参加广州岭南同学会大会,建议岭南董事局增加中国人名额。经过努力,民国16年8月1日岭南大学收归国人自办,李被聘为副校长兼文学院院长。民国17年,校长钟荣光出外募捐,校内日常行政工作由李应林主持。他积极发展校务,先后建成农学院、十友堂、陆佑堂,翘焱木堂等大楼,并增聘名学人任教,增加学生和工读生名额。

民国19年(1930),李应林再度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进修。翌年返国,任广州青年会总干事。因前往檀香山出席太平洋国民外交学术会议途经沈阳,获张学良赠予《田中奏摺》一册。“九一八”事变起,李发表“对日研究,反日侵略”演讲,并大量翻印《田中奏摺》,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华阴谋。民国23年赴上海,任上海市政府社会福利委员会委员,上海贫民福利事业委员会总干事,办理兴建平民新村等工作,民国25年返粤,仍任广州青年会总干事。

民国26年(1937)6月,李受聘为岭南大学校长。他对学校机构进行调整,将文理学院、工学院调整为文学院、理工学院;工学院调整为土木工程系;教育学院调整为教育系,属文学院;农职、商职两附属学院停办;农学院、商学院保留;另筹设自然科学研究院。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翌年广州沦陷,岭南大学迁香港;民国28年农学院迁粤北坪石;是年,李应林赴美接受母校奥柏林大学名誉法法博士学位。民国30年(1941)底,日军侵香港,李化装取道惠州前往曲江,筹建学校。为筹措经费,他到处奔走,不辞劳苦。日本投降后,率员工返抵广州。民国35年兼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广州分署副署长,继任署长。民国37年由于校内发生数起不如意的事,引起校董不满,辞去岭南大学校长职,仍兼任广州青年会会长。广州解放前夕去香港,1951年,李应林在香港获亚洲基督教教育基金委员会的经济支持,设立崇基学院,任院长。虽重病缠身,仍坚持工作,及至双目失明,双足浮肿,仍以电话指挥校务。1954年8月,病逝于香港。

著作有:《日本与中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利品》、《苏联观感》、《广州劳工状况》、《广东情势》、《琪兰博士名著》、《劳工论》等。


  相关院校:
哥伦比亚大学
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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