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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


[公元1909年-1930年]

李光,原名李声,浦城山下黄柏村人。清宣统元年(1909)生。民国16年(1927),考入县立南浦初级中学,他勤奋好学,初中各科成绩优良,爱好体育,在全县体育运动会上获总分第一。次年夏,福安扆山初级中学教师季永绥回浦城,看到李光的作业,认为大可造就,动员李光转学扆中。民国18年在扆中毕业,考入福州鹤龄英华书院。这是一所教会办的学校,收费昂贵,又实行奴化教育,李光当年就离开英华书院,转学福州乌石山师范学校。当时,这所师范学校已有中国共产党支部,在共产党的影响、培养下,他参加反帝大同盟、互济会等进步群众组织。他思想激进,对学校中一些思想反动的教员,冠以“老朽”之名,对他们所出的陈旧作文题,在文中予以冷嘲热讽。每次遇到运木材到福州的浦城木排工人,都向他们作时事宣传。他给家中的信里坦然写道:“救国之道,唯有-”。民国19年初,由叶独青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福州互济会常委。李光入党后,一心扑在革命工作上,他对同志诚恳热情,对工作勇于负责,对敌人敢于斗争,对群众善于做宣传鼓动工作,常常工作到深夜。为了有公开组织作掩护,他与叶独青共同发起组织浦城留省同学会,通过同学会,团结教育青年学生。常用留省同学会的名义,给同乡寄送进步报刊和共产党的政治主张等宣传品。他对自己的剥削阶级家庭深恶痛绝,时时致函兄妹,讲革命道理。他的父亲死后,大哥当家,就写信给大哥,要他放弃田产去当教员,不要再做剥削者、走土豪劣绅的罪恶道路,并将《唯物史观》、《唯物的经济学说》等进步书刊寄给兄妹。

同年12月11日,是广州武装起义三周年纪念日,中共福州市委发动群众,组织--,李光是这次行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他身材高大,声音宏亮,引人注目,但他不顾个人安危,在南大街安泰桥附近散发传单,高呼革命口号。晚上9时左右,他指挥1支队伍围攻、捣毁设在吉庇巷的国民党闽侯县党部,亲自摔毁县党部的牌子。当局派出大批-镇压。李光镇定指挥其他人撤离,自己最后离开。但已被探警盯住,在丰井营巷不幸被捕,关押在国民党省防军司令部。当局认为案情重大,故由国民党省党部、闽侯县党部、省政府、省 局、省防军司令部组成五人小组特种刑庭会审。在审讯中,百般利诱,或施以酷刑,他始终坚贞不屈。担任这次会审的军法官孙毅,是浦城人,对李光说:“我与你大兄很要好,你不要过于执拗,只要你供出一两个同党,那就有考虑余地。”在这生死关头,李光毫不犹豫地说:“我是共产党员,其他概不知道,要杀便杀,不必白费口舌。”当局一无所获,李光被判死刑,在福州西门外鸡角弄英勇就义。临刑前,他面不改色,沿途高呼“打倒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

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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