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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日彩


[][公元1570年-1625年]

江日彩(1570~1625),泰宁县城人。生于明隆庆四年(1570),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中举人,翌年成进士,任江西金溪知县。他为官清廉,谢请谒,力治虐民的乡绅。后升任浙江监察御史,专劾-污吏,严惩各地豪强,因此得罪上司,多年不得升迁。万历末年,奉命行使钦差职权,巡视山西、陕西、河南等地时,跋涉三省,历时两年,目睹久旱不雨,赤地千里,盐业荒废,饿殍遍地。而地方官吏仍然以辽东战事紧迫而变本加厉加额征派兵饷、赋役和盐税,逼得各地饥民纷纷揭竿而起,巡抚则欲派兵弹压。日彩乃于天启元年(1621),冒死上陈《为三省免加派疏》,认为当时“真有郑侠写不出之图(流民图),贾谊流不尽之涕”,“迫之以诛求,驱之以鞭扑,民安得不盗而乱耶?”“今日加派,明日搜括,民已乱矣,谁为应之?”。他说:朝廷每年开支浪费至少有几百万两白银,皇帝冠婚所费更多,只要稍减一些就尽可不必向下加派了。奏疏上去,几经论争,三省终于奉免加派,民感再生之德,山西运城为他立生祠以志不忘。后调任太仆寺少卿兼管辽东大小盐池。这时,努尔哈赤雄踞东北,已攻下辽西重镇广宁,山海关也正告急。在此情况下,日彩乃力荐他所熟悉的原邵武知县袁崇焕,于天启二年(1622)以兵部职方司主事,出守宁远兼辽东监军,顶住了强敌。同时,他又针对时弊上《议兵将疏》,详论养兵与统兵之道。那时,不断募兵、调兵,征派粮饷,百姓不堪其扰,且粮饷多为层层所扣剥和糜费,募来的兵员,一打就垮,能用之兵不上二、三十万。因此,日彩建议恢复民兵制,寓民于农,保卫地方,各地分散募练新兵,练好之后,士卒随原负责练兵的将校编入正规军。同时,兵贵在精,将贵在有谋略,能独立做主,不必另设监军互相牵扯。遗憾的是,阉党当政,建议不被采纳,反派日彩负责督饷辽东、兼管两京十三省军务粮饷事宜。他力除弊病,清核出各级侵冒的军饷银数十万两,并奏请严厉查处了一批有-行为的地方官员和武弁。但其他措施,并未被采纳实行。此后,参与谳定宫中“册立、挺击、红丸”三大案,日彩坚持实事求是、情法两平的主张,获得上下的嘉许,朝廷特颁给“殿中执法”匾额一面,以旌其功。天启五年(1625),日彩以太仆寺少卿卒于北京官舍,终年五十六岁。其子江豫、江复,俱诸生,明朝覆亡时,率众举义旗在石辋寨抗清,最后壮烈殉国,被誉为“满门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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