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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重吉


[公元1920年-1966年]

黄重吉,石鼓乡卿园村人,生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16岁随父出洋,侨居马来亚,从事工商业活动。由于他经营有方,先后在吧双、吉隆坡独资创办橡胶制造、榨油、酿酒、锯木、糖果、饼干等工厂,并经营橡胶园、农场、茶山等企业。他对公益事业热心支持,积极赞助,曾担任马来亚中华总商会和筹赈会要职,以及吉隆坡尊孔中学和文良港中学董事。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星马广大华侨惨遭杀害,重吉义愤填膺,暗中资助当地游击队进行反侵略斗争,后来还掩护盟军四名美籍空降人员转移。事为日寇侦悉,幸而不久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重吉一家,始得安然。亲友纷纷向他祝贺,他说:“我是中国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为了支持公理正义,为了反侵略战争,明知这样做有身家性命危险,我虽死不辞。”

重吉认为华侨命运的好坏,与祖国兴衰存亡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当抗日战争刚刚胜利之时,即决定将部分财产调回国内投资。亲友闻知后,曾予劝诫,重吉毅然回答:“我身为炎黄子孙,报效祖国,是我义不容辞的一份责任!”

民国35年(1946)秋,重吉派其堂弟黄重生到香港、广东、海南、台湾、厦门等地调查考察,选定厦门为投资地点。他先在香港设立黄重吉贸易公司,作为与祖国沟通信息和转移投资的桥梁;同时向厦门国民党政府敌伪物资处理部门,购买日本人经营的平安油厂、南兴酒厂作为基地,计划逐步扩大,兴办10家工厂。这一年冬天,重吉自马来亚返国,先到南京、上海参观工商企业,又到龙岩等地考察矿藏,并在厦门买下光化电池厂。至此,他原先打算把各厂厂址联成一片,形成一个工业区的计划已初步形成。

民国36年春,重吉把在马来亚购进的橡胶制造、榨油、糖果、饼干、酿酒、机器修配等设备,以及卷烟机、印刷机和两部载重汽车,分两批运抵厦门。重吉本人和20多名技术工人,也随船同来,准备立即安装生产。当机器设备运抵码头时,国民党政府有关部门即提出这样那样的条件加以限制。汽车被海关扣留;厦门机器工会头目则威胁说,工厂工人须由该会介绍雇用,机器设备也应由该会搬运安装,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由于遭到种种刁难,机器设备只得堆放在码头上,任凭风吹雨打。后经多方交涉,拖了三个多月才获解决。同年秋,电池厂、酱油厂、酒厂先后投产;橡胶、榨油、糖果饼干、机器修配、卷烟、印刷等厂也安装就绪,准备试产,但原材料和燃料又发生困难。当时,各厂所需原材料及燃料大多须用外汇进口,而外汇由国民党政府输出入管理处统制,该管理处批给重吉各厂的外汇尚不足电池厂进料,其他各厂,更是无法开工。重吉虽多次向南京政府申请,要求自备外汇进口,也未能获准。因此,工厂只好一个接一个地遣散工人,暂停生产。至解放前夕,只有电池厂半产半停,仅能维持部分工人的生活。

厦门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立即派工作人员下厂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各种困难问题,发还以前被国民党海关扣留的两部载重汽车,准许以外币、银元向香港进口原材料,并协助用橡胶厂的动力机组发电,供应市区照明。1952年,又组织该市四家机器厂联合,成立重吉机器厂,扩大生产能力,推派黄重生担任经理。

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重吉厂所属的橡胶、机器、饼干、电池等厂及部分机器设备,分别加入厦门罐头厂、纸板厂、化工厂,实行公私合营。

重吉在厦门所属各厂公私合营后,历年所得股息,在其家乡创办文明中学。从1961年起至1965年,先后拨付建筑教学楼、宿舍及历年经费计人民币7万余元。

重吉于1966年3月,病逝于马来西亚吉隆坡,享年74岁。

黄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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