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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俭


[南北朝][公元492年-569年]

长孙俭(492年—569年),北朝时期河南洛阳人。他一生为人正直,为官清廉。

18岁时,长孙俭即为员外散骑侍郎,随从尔朱天光定关中。北魏末年,关中与全国一样,局面非常混乱。大将宇文泰被派往夏州,他以长孙俭为录事参军,非常器重。后关中军事首领贺拔岳被杀,宇文泰急忙赶赴平凉,收拾残局。凡有大事,他都与长孙俭商议,很快控制了关中地区。长孙俭被宇文泰任命为秦州长史、防城大都督,封信都县伯。不久,长孙俭转任夏州刺史,甚得民心。在他的耐心劝说下,相邻的东魏西夏州刺史许和举州归顺,长孙俭遂为西夏州刺史。

此时,荆襄一带刚刚归属西魏,人心还不稳,宇文泰认为长孙俭有智有谋,遂委派他为荆州刺史、东南道行台仆射、都督三荆等十二州军事。其间,他所辖的郑县县令泉璨被百姓告发,经查实他的确有罪。长孙俭集合其所有属僚,召开大会,首先自我检讨,说这都是由于作为刺史的他教导不严,不是泉璨之罪。于是,在官衙前,他“肉袒自罚”,而不加罪泉璨。他的这一做法,对属下震动很大,于是“属城肃励,莫敢犯法”。西魏文帝及丞相宇文泰闻讯,都对他的做法表示钦佩。经过长孙俭的督导教育,荆襄一带风俗大变,社会稳定,民众安居乐业。他不仅鼓励民众勤于农桑,而且在农闲时组织他们习武,大搞军民共防。所以,其所处的虽是边境地区,但局势安定。吏民上 书,请求为他建“清德楼”,树碑颂功。在民众的强烈要求下,朝廷让他继续留任。长孙俭在荆州任职7年,致使民风淳厚,兵强民富,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梁元帝江陵登基。长孙俭认为这正是魏攻灭南朝的良机,他向宇文泰密陈攻梁之策。他认为:梁朝国内发生内讧,两帝并立,骨肉相残,百姓深受其害。今荆州物资丰富,兵强马壮,若兴兵南讨,必可一举平之。并建议应先据有蜀地,再平江汉,收其贡赋,以供军国之需,天下可定。宇文泰大喜,令长孙俭在荆州做好周密准备,接着令柱国、燕国公于谨总领大军兵伐江陵,不久江陵平。长孙俭因建议之功,受到封赏。之后,宇文泰认为江陵初平,安抚工作非长孙俭莫属,遂令他镇守江陵,晋爵昌宁公,迁大将军,总管五十二州军事。

后来,长孙俭被召回京城,任大行台尚书,兼相府司马。他对公事一丝不苟,勤勤恳恳。有一次他进宫奏事,正值大雪纷飞。他立于雪中等候回音,从早晨直到天黑,面无丝毫情绪。他曾与群臣一起同宇文泰议事,他离去后,宇文泰对左右之人说:此公优雅,我每次与他交谈,总是肃然起敬,恐有所失。宇文泰对长孙俭甘守贫苦的精神非常敬佩。他曾说:名与实理应相符,你可改名俭。后来,长孙俭又迁任尚书左仆射,加侍中。

北周闵帝时,大臣赵贵等人对晋公宇文护的专横跋扈非常不满,遂欲图之。长孙俭长子参与此事,后事败被杀,但宇文护对长孙俭却信任不减,仍任用他为小冢宰。保定四年(564年),长孙俭拜柱国。天和初,又任陕州总管、陕州刺史、都督七州军事。天和四年(569年),长孙俭卒于夏州总管任上。

长孙俭一生孜孜不倦,甘于清贫。周武帝曾因他家狭小破旧,赐其住宅一处。临终时,他立下遗嘱,令子孙将此宅第奉还官府。他还叮嘱子孙要节俭薄葬,“敛以时服,素车载柩,不设仪仗”,亲友所赠,一无所受。周武帝诏令赠其本官,加凉瓜等十州诸军事、凉州刺史,追封郑国公。

长孙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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