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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方


[公元1911年-1943年]

刘同方(1911年~1943年) 又名刘炘,化名杨化南。南乐县北五花营村人。1929年8月,考入大名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曾参加中共 组织反帝大同盟和读书会。在中共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刘同方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冬,刘同方担任七师党支部书记,组织学生-,在学生中发展积极分子入党,扩大党员队伍。

1933年2月,刘同方因参加革命活动被开除学籍,离开七师到中共直南特委担任青年团书记,并参加中共大名中心县委工作,与大名中心县委负责人袁声等一起共同领导清丰、南乐、大名、成安一带党的工作。8月,黄河自长垣石头庄决口,长垣、滑县、濮阳等县遭水灾。刘同方受特委委派到濮阳县救灾,配合中共濮阳中心县委在姚家、两门、曾小丘、卞村一带,发动灾民向地主借粮、分粮,号召非灾区人民支援灾区,使大批灾民得救。

1935年《何梅协定》签订后,刘同方不顾个人安危,利用特委仅有的一台油印机,印刷传单,到处散发,积极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常化装成普通百姓,用鸡蛋壳盛浆糊出外张贴标语。1936年2月,刘同方回南乐秘密进行革命活动。以卖油条为掩护,从事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联络以孙汉章为首的南乐简师读书会成员全部加人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还组织发动了南乐一带盐民反对盐巡的斗争。

1937年七七事变后,刘同方协同郭献瑞在南乐恢复和发展中共组织。10月,由郭献瑞、刘同方、陈仰贤三人组成的中共南乐县临时工委建立。1938年春,中共直南特委组建清(丰)南(乐)大(名)边东、边西县委,刘同方任边西县委书记。不久,清(丰)南(乐)大(名)抗日救国会在清丰县梁村建立,刘同方任宣传部长,并兼任《大星报》主编。

1939年,刘同方调任南宫县战委会宣传部长,1940年任冀南文化界抗日救国总会组织部长。他置个人安危于度外,终日奔波于各县之间,为推动和建立各级民众抗日组织做了大量工作。1942年,刘同方调任垂杨县县长,在镇南被日军逮捕。在狱中,刘同方书写诗篇,谴责日军的侵略行径,抒发自己抗战爱国的情怀和抗日必胜的信心。在《铁窗生活》一诗中写道:"白天书中寻乐趣,黑夜梦里得自由"。后,刘同方在中共党组织的营救下成功越狱,返回革命阵营。

1943年夏,刘同方任漳河县县长。当时,漳河县环境恶劣,四方受敌,抗日斗争困难重重。刘同方依靠群众,发展壮大抗日武装,坚持游击斗争,择机打击日伪军。是年12月,伪"东亚同盟自治军"1万余人对漳河县的一个区连续进行了半月之久的"大扫荡",刘带领漳河县军民与敌巧妙周旋,安全转移群众。26日,刘同方率县政府工作人员转移到-沟以北夹河村,当得知部分群众尚在沟南,甚为不安,遂带两名通讯员返回沟南组织群众转移。傍晚,他们行至南台头村,与一股日军骑兵遭遇。因敌众我寡,刘同方突围时身中数弹,壮烈牺牲,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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