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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太法


[公元1903年-1971年]

吉太法(1903~1971)。义马市常村乡霍村人,原名银娃。4岁时,父亲受人陷害,被捕入新安县监狱,因无钱营救冤死狱中。后随母亲过活,家庭更加贫苦。弟弟立娃,不满周岁就被卖给义马村的平姓收养。母子2人,要饭度日。后来母亲改嫁,银娃跑到千秋镇舅舅家去,妗母不肯留他久住。8岁时,银娃到渑池县徐庄村,给人放牛,3年后,又扒火车卖煤,挣钱糊口。

银娃12岁时,去洛宁程家岭,在程老十"窝班"学戏。学徒统一起太字辈的名字,如太水、太刚等,吉太法也因此得名。他勤奋好学,虽不识字,但记台词又快又准,一个唱本,经师傅口传一遍,即可排练演出。他15岁就登台演唱,颇得观众好评。有一次,洛宁窝班戏在渑池洪阳庙会唱戏,吉太法主演《斩穆成》因其唱做俱佳,使整个庙会为之轰动。他幼时善演小生,成年后主演黑白须生。眉眼功、髯口功、水袖功、帽翅功在整个窝班中都比较突出。太法噪音宏亮,音质好,因此,洛宁观众称其雅号为"夜听五里",他的高亢拖音,一气可在老式舞台上唱转三圈,使不少观众为之倾倒。在洛宁剧团,每到一地,都点名要他主演。一次演出,太法因故未到,戏主当众宣布戏价减少一半。第二天,太法赶到,戏主点演《对绣鞋》,太法演出成功,观众喝彩声不断,戏主当场宣布恢复全价。

太法技艺高超,为窝班戏争得了荣誉,也惹恼了一些"同行冤家"。一天晚上,在洛宁某地和人对戏,在后台化装时,遭到一名歹徒枪击。子弹从耳边擦过,太法幸免一死,但他从此离开洛宁戏班回家。

新中国建立后,太法赴西安参加民众剧院演出。初到该院时,第一场演《站城头》,唱做俱佳,扣人心弦,全场彩声雷动,自此民众戏班吉桂头牌。1954年夏,洛宁豫剧-人去西安,将他请回洛宁,既任主演,又作导演,剧团也因此声誉大振。1958年他赴省参加老艺人会演,《河南日报》对他的演唱评论说:"粗犷嘹亮,质朴感人"。

吉太法从事豫剧表演近60年,演出剧目颇多、《打桥门》、《搜杜府》、《审诰命》、《金勇下山》、《蝴蝶杯》、《二龙山》、《跑汴京》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1971年他在家中病逝,终年68岁。

吉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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