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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厚生


[公元1904年-1981年]

   李厚生(1904—1981)曾用名李明。招远县(今招远市)高山洼村人。农业科技专家。初中肄业后在本县小学任教。1926年初,在莱阳田家村创立少年同志社私立高等小学,任校长。1928年,在福建加入共产党 组织“红色互济会”。1932年,回招远开展救亡活动。 193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道头中心支部书记。1934年,被选为胶东特委委员。1935年,参与中共胶东特委组织的“一一·四”-。次年,与特委书记理琪一起整顿、恢复-失败后被破坏的党组织。同年12月底被逮捕,遭严刑拷打。1937年冬李厚生获释,被认为“有变节行为”,开除党籍。回招远后,组织中华民族抗日先锋队。1940年,任县抗日民主政府民政科长。次年,调胶东行署,历任胶东农场场长、山东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等职。1946年,李厚生开始研究小麦腥黑穗病的防治。经多年调查、试验,总结出“净粪、净种、粪种隔离”的防治方法,在全省推广,成效显著,1952年,全省小麦腥黑穗病降低80%以上。他还编著了《农业生产技术概论》《山东农业技术指导纲要》等十几本农业技术书籍。除对小麦腥黑穗病的防治外,还研究出小麦杆黑粉病、线虫病等病虫害的防治方法。李厚生先后被评为胶东生产模范、山东省模范科学工作者、华东农业技术模范工作者,被选为第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1950年,出席全国第一届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大会。1954年,获华东农业科学技术一等奖。1958年,蒙受不白之冤被判刑3年。1980年,对其1958年的错误结论予以甄别,1981年因病去世。

李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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