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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有恭


[][公元1713年-1767年]

庄有恭

清代,广东先后出现过三位状元,分别是乾隆时的庄有恭、嘉庆时的林召堂、同治时的梁耀枢,而庄有恭的政治建树最大。庄有恭(1713~1767),字容可,号滋圃,番禺(今属广州市黄埔区文冲村)人。祖籍福建晋江,其父在奕仁时才定居番禺。有恭在兄弟七人中排行0。史载有恭“生而颖异,十三通五经,旋补诸生以选贡考,授宗人府教习”。乾隆四年(1739)庄有恭被钦点为状元,开始其近30年的政治生涯。

庄有恭早期的政治道路可谓一帆风顺。他初次面见乾隆时,就给皇帝留下良好的印象。“殿试日,公对策有云:不为立仗之马,而为朝阳之凤”,深得皇上喜爱,“此二语当时颇传诵之”。乾隆见其“风度端凝,天颜喜甚,赐及第,授修撰。次日,即命入直尚书房”。乾隆五年(1740),充日讲起居注官,累迁侍讲学士。1744年迁光禄寺卿,寻丁父忧。1746年特擢内阁学士,入都迁兵部右侍郎。1748年提督江苏学政。1750年正月,授户部侍郎,寻充江南乡试正考官。1751年仍提督江苏学政,并授江苏巡抚,成为地方大员。

庄有恭勤政爱民,“誓以清勤自励”。自1752年出任江苏巡抚起,“桂事六载,昼见僚属,夜治文书,或至漏尽不少休”。1753年夏秋之交,淮阳诸郡水灾,他亲往察勘抚恤,后“得旨截漕百二十万石,发帑银五百万两,以备赈济,民乃得苏”。1756年夏季,辖区内民多病疫,庄氏带头捐助,以期百姓渡过难关。庄氏一生较为清正,其晚年在福建巡抚任上,预先告诫晋江族人不要来找他。当有族人找他的时候,他就派手下的人加以阻拦谢绝:“我为封疆大臣,嫌疑当避,且候去此之日,再相见,今则不敢也。”庄氏的做法,最终赢得了族人的理解,“及公之薨,晋江宗人始来会哭,咸称公之公正为不可及”。

在江苏巡抚任内,有一事差点要了有恭的性命。当时,奉兴县朱稱犯坐主使杀人罪,按律应绞。朱呈请赎罪,有恭为了缓解财政困难,就答应了朱的请求。但庄并没有请示中央,直到1756年庄离任江苏巡抚赴江南河道总督时才上奏朝廷。乾隆看完奏折后非常生气,谕曰:“庄有恭此奏,观之实为骇然,岂有入人死罪并未奏闻,擅自饬司准其收赎,至离任后始含糊具奏之理”,并命令尹继善等据实查办。“尹继善及新任巡抚爱必达奏朱稱赎罪一案,有恭不遵成例遽行批准,专擅之罪百喙难辩;又有恭监试秋闱,察出张谷孙等贿谋联号,擅批议罚;又严凝裕斗蟋蟀事,有恭亦批罚赎;俱未奏其所罚银分贮江宁、吴县、泰兴等库。”这些罪名按律也够杀头了。1757年4月,大学士九卿拟有恭罪应绞。乾隆帝考虑到,在这些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经济问题,钱财都存放在地方的公库之中,并没有被庄氏装进自己的腰包,所以,再次免了他的死罪。乾隆朱批曰:“此案尚无赃私入己情弊,着从宽免死,发往军台效力。伊现有母丧,仍加恩准其回籍料理,事毕前往军台,不准捐赎。”后“方诣谪所,命戴罪署湖北巡抚”。庄有恭度过了政治上的一大劫难。

庄有恭几十年的政治生涯中经受了罚俸、革职、赴军台效力,甚至秋后问斩等惩罚,却又一次次被乾隆赦免。乾隆之所以对他手下留情,还得从庄的治水功绩说起。

乾隆非常重视水利建设,他认为:“自古致治以养民为本,而养民之道,必使兴利防患,水旱无虞,方能使盖藏充裕,缓急可资。”-地区是全国的财赋重心,但常受到海潮的冲击。特别是从杭州海宁一段,潮灾最为严重。历代对-地区的水利都很重视。明代及清康雍时期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海塘修筑工作,乾隆亦认为“浙江海塘工程,为杭、嘉、湖、苏、松、常、镇七郡生民之保障”。曾任江苏巡抚的庄有恭,自然把兴修海塘作为其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早在1752年暂署两江总督时,就上疏借库银16万两,续修太仓、镇洋海堤,1756年被特擢为江南河道总督。不久,因朱稱罚赎不当案,庄戴罪署理湖北巡抚。但在“通晓河务人员,甚为难得”的情况下,不久,乾隆又把庄从湖北调到了浙江。

1762年春,皇上南巡,见到庄有恭,非常高兴,特赐之以诗:“己未亲为策士文,精抡蕊榜得超群。起行不负坐言学,率属偏能先己群。鹤市旧声犹眷眷,龙山新政更殷殷。海塘正是投艰处,磐石维安免奏勋。”对庄赞赏有加。9月,庄疏报海宁塘竣工。乾隆龙颜大悦,认为庄“甚属尽心,深可嘉予”,议加一级,调江苏巡抚,加太子少保。但浙江海塘工程十分紧要,“庄有恭筹办甚为尽心”,所以浙江塘工、赈务,“仍听庄有恭专司其事”,对庄极为信赖。11月,特免有恭学政内应罚未完银6万余两。1764年底,已被擢为刑部尚书的庄有恭疏请大修三江水利。次年,命协办大学士,仍暂留巡抚任,乾隆再次南巡,复赐诗褒勉。庄有恭是位非常难得的治水人才,他为官大部分时间基本是与水打交道,-地区很多海塘建设都留有他的足迹。他非常注重实地勘察,1762年秋,太湖水涨,久不退。他“亲往嘉、湖察勘”,发现河道多淤,于是请修三江(即吴湘江、娄江、东江,为太湖水分泄这主要水道)水利,疏浚太湖。在水利建设过程中,他力图避免因兴修水利而给百姓增加负担。他在上奏中多次“恳发帑兴工,仍于各州县分年按亩征还, 力既纾,工可速集”。这大概是他前述经济问题的源头吧。在治水过程中,他分工明确,如前述钱塘江水利工程中,他“设守备一员,千把外委十二员,分界防守,省民夫无算”。他还强调水利建设要一鼓作气,“若陆续兴修,又恐工程及半,遇伏秋大汛,不能抗拒,仍弃前功”。对于前人的成绩经验,他也认真汲取。如明代创造和发展的纵横叠砌法的鱼鳞大石塘,他积极应用,“照鱼鳞作法,逐层整砌”。他的这些治水思想和方法现在仍具有借鉴意义。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在有恭墓铭中盛赞其治水功绩:“水旱拯恤无因循,清波可活河辙鳞。筑塘旱海上石坚,或编竹络楗茭薪。”

庄有恭的一生,虽谓坎坷曲折,然而其治水政绩仍为人所称道。作为清代广州惟一的一个状元,因其出众的才华,引起“海内士夫识与不识,闻公名靡不叹羡”。他对家乡的教育非常关注。在番禺县学重建之际,他欣然作《重建番禺儒学记》以勉励后生。有恭死后,人们将他与其祖、父均安葬于今黄埔区文冲村的飞鹅岭山上,称庄氏墓地山为状元山。状元坟墓地广约千亩,四周竖有“庄府墓睦”碑界,墓穴石镌“皇清例赠中议大夫光禄寺卿显考存斋府君庄公之墓”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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