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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于先


[][公元1018年-1087年]

鲜于先(1018-1087)字子骏,唐鲜于叔明后裔,今度门镇人,宋仁宗景佑元年(1034年)进士,累官至集贤修撰。

庆历年间,鲜于先任黟县县令。上任不久,就有好几张告一个姓汪的状子递到他的公案上。照状中所述,每一条都是国法不容的罪行。鲜于先问县吏及衙役们:"我上任不久,就有这么多人来告汪某,汪某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官吏及先遣役们都说:"汪某是我们县的一个巨富,此人一贯在乡里横行霸道。"大家还七嘴八舌地讲述了汪某侵人田产、霸0女、害人性命、掠人财物的许多罪行。鲜于先非常气愤,说:"我一定要依法严惩他!"县吏们都说:"那可使不得。以前历任县令中,也有几个想惩治他,但汪某广有金银财宝,每次有什么事,他都出巨金到处打点行, ,结果不但没把他治了,反而被他扳倒了。还是别碰他吧,不然恐怕给自己带来后患。"鲜于先说:"朝廷派我们来作地方官,就是要我们为百姓作主。如果对汪某不闻不问,继续让其作恶,那就上对不起朝廷,下对不起百姓。"于是鲜于先详实地调查了汪某的罪行,严厉地处治了这个大恶霸。汪某受惩罚,县里其他坏人也收敛了行为。

鲜于先任绵州通判时,绵州地方官-成风,他们甚至连公家的柴炭、蔬菜、瓜果,都偷偷往家里拿。鲜于先自己一丝一豪也不贪不占,郡中的官员受到感动,也跟着学习,风气大有好转。

在任利州转运判官时,利州有个叫周永懿的官员,仗着和朝中某仅贵有点关系而贪横不法。鲜于先将此人的种种不法行为调查得清清楚楚,然后将其抓起来,押入牢中,将将其罪行详实申奏朝廷。和周永懿有点关系的那个权贵虽想为其开脱,但鲜于先的奏章中将其罪行列得清清楚楚,有凭有证,也就无可奈何。于是鲜于先将周永懿流放到了今湖南南方。

当时王安石推行新法,不少地方官员怕得罪王安石,不管自己所治理地区内具体情况如何,一律机械地照搬条方。鲜于先在利州时,老百姓并不要求政府发放青苗钱,鲜于先也不勉强他们。有人想借此打击鲜于先,向王安石打了小报告,说鲜于先为什么不实行青苗法。王安石很生气,专门派人来责问鲜于先为什么不实行青苗法。鲜于先说:"青苗之法,老百姓要求办才给与,老百姓不自愿,哪能强迫他们呢?"他的话讲得很有理,王安石也就没再说什么。

新法中有一项助役法,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报应交纳的助役钱。利州转运使李瑜定40万,鲜于先说:“利州(今广元一带)地瘠民贫,交20万就行了。”李瑜不听,二人争辩无结果。他就把自己的意见报告了朝廷,神宗皇帝认为鲜于先是对的,采纳了他的意见。

鲜于先办事很能干。在作永兴军判官时,万年县令抓了几百人个关在监狱里,却迟迟处理不了,鲜于先接手处理这些案子,几天就处理完了。

元丰二年(1079年),鲜于先被任命为扬州知府。神宗皇帝对他说:"扬州是个重要地方,长期以来没有好的知府。现在我亲自选择了你,你要好好治理那里啊!”

鲜于先在扬州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押解回京,路过扬州。因为有人存心要害苏轼,故意把事情渲染得天大海宽,案情是很严重的。苏轼的一些亲戚朋友就害怕了,有的甚至急于表白自己和苏轼没有什么关系,而鲜于先却要去看望苏轼。有人劝他说:“你和苏轼是好朋友,平日往来有不少文字书信之类的东西,最好把它烧了,不然的话,很可能为此而获罪。”鲜于先说:"欺君负友的事,我不忍心作。我和苏轼是老朋友,去看他是忠义之事,如果为这事而受处罚,是我甘心情愿的。"他还是冒着受牵连获罪的危险去看望了苏轼。鲜于先刚直不阿,清正廉明,受到朝野人士的一致称赞。苏轼就称赞他为“上不害法,中不废亲,下不伤民”。司马光也说:“像鲜于先这样贤能的人,不应该让他去地方上做官,而应该让他在朝中起更重要的作用。可是山东一带天灾-非常严重,又需他去治救那里。怎么才能有像鲜于先这样的人才百来个遍布在天下呢?”

鲜于先后来官做到集贤殿修撰,在作陈州知府时,卒于任上。鲜于先善于作诗,常与苏轼、文同司马光等名贤唱和。他的诗风平淡清新,著有《诗传》《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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