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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宇


[公元1899年-1934年,抗日英烈]

李光宇(1899年—1934年)安徽阜阳人。幼年在家读私塾。1915年考入阜阳安徽省立第六中学。1918年中学毕业,以优异成绩被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录取。在陈独秀李大钊等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的影响下,他开始如饥似渴地学习新文化、新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探求救国救民的真谛。1922年秋毕业,回家乡从事教育工作。1924年,他多次去上海、武汉、广州等地托同学购买进步书籍,宣传新思想、新文化。他担任国文教员后,增设新文化课,并以鲁迅的作品和《新青年》上的文章作为教材。1925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前后,党组织派他回阜阳开展工作。不久,阜阳建立了第一个党的组织中共阜阳小组。回到家乡录柳村后,在教育界先进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并于1926年成立了行流集党小组,他任组长。先后在城关、插花庙、长官店、李集、沈丘集、艾亭、老集、阜南太和等地,建立了20多个党的支部或小组,党员人数达300多人。1926年冬,根据党的指示,到达上海,不久被派到北伐军第三军八师二二团政治部担任政治指导员。

1929年,被任命为中共阜阳中心县委书记,领导凤台颍上、亳县、太和等县工作,并直接负责阜阳县的工作。1930年春,阜阳中心县委遭反动当局破坏,他被下令通缉。中心县委转移到阜南冷寺小学,他化名姜永之,以教书为掩护,继续从事党的活动。1931年2月,根据省委决定,成立了中共皖北中心县委,任书记,负责寿县凤台、阜阳、颍上、太和、霍邱、河南固始、新蔡、息县等县工作。不久,奉调到鄂豫皖苏区工作。4月17日至18日,中共皖西分特委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决定改皖西分特委为皖西北特委,他任委员,和特委其他领导人对皖西北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土地改革、地方武装和群众组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后奉组织决定,回到皖北工作。1932年初,中共太和县委决定在太和发动武装起义,他积极参与了准备工作。正在这时,由于叛徒告密,伪县政府和驻防部队包围了起义领导机关,他不幸被捕,并被关押于伪太和县监狱。在惨无人道的敌人面前,始终坚贞不屈,慷慨陈词。

1934年3月17日,阜阳反动当局将他押到阜阳城西门外杀害。

2015年8月,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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