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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琼


[][公元1846年-1909年,清朝临民之官]

李超琼

李超琼(1846-1909),字惕夫,又字紫璈,四川合江县人。光绪五年(1879年)举人。年轻时曾在东北边境担任过军务幕僚。中举后分发到江苏,历任溧阳、元和、阳湖、无锡、吴县、南汇、上海、长洲等地知县。在朝廷考核中2次被认为才能出众,4次受到嘉奖。

人物生平

道光二十六年(1846)十一月,生于四川泸州合江县山区农村。

同治十三年(1874),考中举人。

光绪元年(1875),乡试未售,去辽东边防部队任参谋。

光绪四年(1878),经保举,获同知衔。

光绪九年(1883),进士落第,呈请分发籖掣。

光绪十二年(1886)八月,任溧阳县令,整治-和-。

光绪十四年(1888),溧阳苦旱不雨。多次吁请上级免征当地银两和冬季漕米,获准,但本人受到严重申饬。

光绪十五年(1889)七月,任元和县令。

光绪十六年(1890), 通过募捐和“以工代赈”,并动用救灾余款,修补沙湖大堤,新筑金鸡湖堤。

光绪十九年(1893),以知府升用。动用救灾余款在章练塘和陈墓两镇发起治理河道的工程。

光绪二十年(1894)七月,与阳湖县令对调任职。秋,阳湖苦旱四十天。组织抗旱,并用募捐方式疏通河母桥水道。

光绪二十二年(1896),刻《石船居古今体诗》,并回元和县任。

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任江阴县令。

光绪二十五年(1899)十二月,扶母柩返乡。

光绪二十六年(1900),国家发生义和团、八国联军等事件。

光绪二十七年(1901),经海路进京。

光绪二十八年(1902)三月,受光绪皇帝召见。

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任无锡县令。无锡发生严重旱灾和蝗灾,组织抗灾。

光绪二十九年(1903),调吴(长洲)县令。列举吴县西山民生疾苦,反驳两江总督端方要求将附加税全部列入正式税赋的政策,结果使西山四千八百亩农田税收得以缓征。

光绪三十一(1905)年,任南汇县令。南汇夏秋淫雨连绵,大风不断,海潮迅猛上涨,淹死数百人。通过募捐和“以工代赈”政策恢复加固堤岸。

光绪三十三年(1907),调上海县令。

光绪三十四年(1908),光绪皇帝崩。

宣统元年(1909)二月,在苏州乌鹊桥官舍无疾而终。

勤政爱民修建“李公堤”

据《民国吴县志》卷四十三“水利二”记载,光绪十五年七月,李超琼即修葑门外官塘。翌年又筑金鸡湖长堤,共拨赈款一万四千五百两有奇。堤成而民便之,称为李公堤。

尤先甲《重修金鸡湖堤工记》(采访稿)谓:金鸡湖水势浩瀚,袤延广阔,波澜险恶。驾舟过之,每蹈不测。邑尊李公恻然悯之。爰建一堤,筑土石五六里,以閷水势。植杨柳数千株以固堤防风而有所蔽。水波不兴,途无所危,而行旅皆便。帆樯若织,履险如夷。此外,还开浚章练塘镇外各港三千一百五十二丈。周庄、陈墓等镇市河一律疏浚通,至今赖之。云云。他署元和县七个月即调补为知县,这是上司给他的嘉奖。他两任元和知县,也是对他的肯定和看重。

光绪十五年(1889年)李超琼调任元和县知县,正遇秋雨成灾,毁坏庄稼。他多次到乡间勘灾,并连续向上级申请蠲免额外漕粮。在勘灾中,李超琼了解到金鸡湖由于湖面开阔,湖中心又无岛屿阻拦,一遇风吹,必波涛汹涌,经常发生翻船事故。

经过周密考虑,光绪十六年(1890年)夏,他决定采用以工代赈,同时发动民间捐资的做法,在金鸡湖内筑一条长堤,这样既可改善交通条件,又可让广大灾民通过做工,有尊严地获得收入,养家糊口。金鸡湖周围是水网地区,筑堤取土是个难题。当时葑门、相门、娄门和齐门外都堆有大量太平天国战争留下的砖瓦屑,李超琼动员了一百六十多条船只,组织当地百姓将这些砖瓦屑运到金鸡湖中,堆筑成堤。堤成之后,又在堤上种植杨柳树数千株,以巩固堤防。他还同时组织百姓修复葑门、相门、娄门外的官塘和驿路。

光绪十八年(1892年)六月金鸡湖长堤建成,李超琼亲往验收。从此,湖中大小船只依堤航行,不再受风浪威胁。早已毁于战火的斜塘市镇,也因长堤的建成而重新恢复生机。

百姓把金鸡湖长堤称为“李公堤”,有人把它比作杭州西湖的苏堤、白堤。经学大师俞樾为之题写堤名,并作《李公堤记》。

除李公堤外,李超琼还组织开浚章练塘镇(今属上海市青浦县)外各港计3153丈,周庄、陈墓(今均属昆山市,陈墓已改名为锦溪)等镇市河也一律疏浚排决。

李超琼的建树,主要是修补地方公用设施。清代财政,以“轻徭薄赋”为标榜,长期实行低税率政策,在关系民生的公用设施建设上从来消极无为。加上清末列强0,官员贪腐,国库空虚,政府完全丧失了建设有形公共产品的能力。在国家积贫积弱,老百姓水深火热的时候,芝麻官李超琼凭他的勇气和智慧,竟屡屡使之稍得改善。仅元和一县,李超琼发起并完成的公共设施就有:苏州城东各官塘(葑门塘、相门塘、至和塘)、各驿道,金鸡湖长堤,车坊、沺径、章练塘等地的众多桥梁,甿字圩等防洪设施,章练塘、陈墓、白沙港、蔡泾等处的河道疏浚。李超琼把赈济的财力和改善公用设施结合起来。金鸡湖里的李公堤,就是这个思路的代表性产物。李超琼筑堤用的是当年水灾的“赈余钱”,并且以工代赈,招来各乡灾民参加施工,为之记工,给以口粮。筑堤用的材料,则是战争中城里城外被毁民房的瓦砾。他利用救灾的机会搞建设;又利用建设的机会救济灾民,再利用救济灾民改善环境,一举而数得。“堤成而民便之”。光绪十九年(1894),李超琼又利用“庚寅(1891年)夏秋间”“存县未缴”的“赈余之款”,在章练塘和陈墓两镇发起改善公共设施的工程。

李超琼“身后萧条”,“不名一钱”,“几无以为敛”。这位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黑暗时代,担任过江南膏腴之地八个县邑主官的人,为官“清介,一无所染”;“处膏不润”、“两袖清风”,的确是晚清鲜有的清官。

白米镇 白米镇于1941年建乡制,属一区;1950年设白米乡人民政府,属望龙区;1992年撤区并乡后辖原白米、白塔、印子、白果四个小乡。版图如心形半岛,位于长江北岸,东、南、西三面临江,分别与榕山镇、合江镇隔江相望,北与望龙镇接壤,幅员面积74平方公里,辖碾子塝村、龙聚村、黄金山村、桥上村、转龙湾村、向阳村、史坝村、斗笠村、陈湾村、桂花树村、金宝山村、梨湾村等12个……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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