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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鹗


[][公元1191年-1274年,元初大臣]

王鹗(1191-1274) 元初大臣。曹州东明(今山东省东明县,位荷泽县西)人。字百一。为元初大臣。

王鹗出生之时,其父因有一只大鸟飞落庭院,故依乡里先生张奫之说,给他起名为王鹗。他年幼聪明、悟性强,长大后擅长词赋。中状元后,授应奉林文字。正大六年(1229),授归德府判官,行亳州城令。正大七年,改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阳令。天兴二年,金哀宗迁蔡。一日阅览书,问此书谁写作的,人们回答说是前翰林应奉王鹗。随即召见,深深为擢升使用王鹗太晚而惋惜。马上授他为尚书省右司都事。天兴三年(1234),金朝灭亡,蒙古军万户侯张柔久闻王鹗之名,将其救出并安置于保州。

忽必烈在藩邸遣使礼聘王鹗,王鹗以自己是-旧臣,义不可再仕,多次以身体有病相辞,不允,已而就道。既至,忽必烈一见甚喜,命赐坐,呼状元而不名。朝夕接见,问对非一,相当重用他。王鹗进讲《孝经》、《书》、《易》及齐家治国之道,及古今事物之变,常常讲到夜深时刻。忽必烈说:“我虽未能即行汝言,安知异日不能行之耶!”忽必烈留王鹗在漠北二载,恐其年老不可再历冬寒,召见王鹗对他说:“朕欲遣人南归,子何所欲?”王鹗答道:“臣本闲人,误蒙宠召,待遇加厚,亦已幸矣,复何欲之有。但愿吾王好贤乐善之心有加,无则臣之受赐岂有量耶!”遂命王鹗迁居大都,并赐宅一所,又特准其祭奠金朝末代皇帝金哀宗

元世祖即位后,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当时朝中制诰典章,大多出自其手。至元元年(1264),已为资善大夫的王鹗,建议并直接参与编纂了《太祖实录》及辽、金二史的修订工作。不久,又上奏请效唐宋之制,设翰林学士院及上奏立十道提举学校官,以重视教育,均为世祖采纳。遂举李冶李昶、王盘、徒单公履、高鸣、徐世隆同为学士。王鹗年事最高,学识最博,言语最切直,若政之美疵,事之可否,人之贤不肖,皆极言正论,无所顾忌。至于主盟吾道,奖掖后学,推穀人才,布列台阁,纪纲法度,文物典章,焕然一新。

至元四年(1267年),以翰林学士承旨王鹗为首的一帮文臣又-要求实行科举。他们历述周朝以来选举制的演变,认为:“要选人才,唯有科举取士最为切实可行。”世祖看了奏章后说:“这是好办法,应该实行。”就让中书省会同翰林学士商议制定程序。他们又请求建立国子学,培育人才。

王鹗忠直敢言,在阿合马争夺相位之时,曾奋然掷笔于地道:“吾以衰老之年,无以报国,即欲举任此人为相,吾不能插驴尾矣。”言罢,振袖而起,遂使阿合马奸计为之终止。至元五年,王鹗辞官,获享廪禄终身。元世祖每有大事,必遣使就问。至元十年,王鹗病逝于家中,享年84岁,谥文康。

王鹗爱交游,喜施舍,家酿美酒,客至辄留饮,谈笑终日,气不少衰。王鹗为文不事雕饰,在翰林十余年,凡大诰命、大典册皆出其手,以文章魁海内,而未尝谈文章。常对门人说:“分章析句,乃经生举子之业,求之于致知格物之理,则懵如也。为已之学,当以穷理为先。”故一时学者翕然咸师尊之,如中书左丞阔子清、右三部尚书柴祯辈,皆出公门。

著有《论语集义》、《汝南遗事》等。其《应物集》等诗文四十卷已佚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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