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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


[公元1905年-1979年]

施剑翘(1905—1979),原名施谷兰,安徽桐城人,自幼生活在山东济南。生父施从云,后过继给其弟施从滨 (一说生父为施从滨)。1935年,在天津佛教居士林刺杀直系军阀孙传芳。后被捕入狱,1936年被特赦。新中国成立后,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移居五台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1957年当选北京市政协委员会特邀委员。1979年病逝于北京,享年74岁。

早年生活

施剑翘(当时名为施谷兰)从小受父亲宠爱,深居闺阁,还缠过足。虽然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但在家中有私塾老师教授学问,对古文诗词颇感兴趣。13岁时当家管事,18岁时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1925年秋,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战争,时任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的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施从滨率军南下时,孙传芳曾-三封电报要施同他合作,但施不予理睬,反而孤军深入。在皖北固镇的交锋中兵败受俘,被孙传芳枭首于蚌埠车站,示众三日。后来施剑翘的三叔以同乡名义将施从滨尸首运回安徽桐城埋葬,并赶到天津给嫂子和侄女报信。死讯传来,年仅20岁的施剑翘就立志为父报仇,手刃仇人。

0之路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这是1925年得悉父亲惨死的确切消息后,施剑翘所作明志诗的后四句。当时国内女权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伸张,但作为一个裹足女子,弟妹又都年幼,施剑翘先是将报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依靠张宗昌的关系,施中诚得以担任烟台警备司令这一要职。但此后施中诚却反劝其打消0念头。施剑翘因此与施中诚断绝了兄妹关系。

1928年,在施从滨遇害3周年的忌日上,痛苦施剑翘母女惊动了前来借宿的同乡人施靖公。此人时任山西军阀阎锡山部的谍报股长,是施中诚的军校同学。施靖公表示愿意承担报仇雪恨的大事,施剑翘遂下嫁于他,迁居太原。到了1935年,施靖公被提拔为旅长,而报仇之事却一拖再拖。施剑翘在要求施靖公为父报仇遭拒后,与其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返回娘家。同年,施剑翘有感于10年中空付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吟诗“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并从此由“施谷兰”改名为“施剑翘”。并把两个儿子的名字由“大利”“二利”,分别改为“佥刃”和“羽尧”,组合起来便是“剑翘”。

1935年,施剑翘的弟弟施则凡已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回国,他带回一把日本-,发誓要手刃孙传芳,被担心反将功亏一篑的施剑翘制止。

1935年,施剑翘通过手术放开了裹着的双足,并练习枪法。之后,施剑翘打听到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的消息,于是前往天津。同年农历九月十七日——施剑翘的父亲遇难十周年这天,她到天津日租界观音寺为父亲举行纪念法会。从受邀前来的富明法师(富明大德)口中得知孙传芳已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施剑翘随后化名“董慧”,委托一位女居士介绍加入了居士林。施剑翘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孙传芳的身貌、口音及活动规律,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随即做了刺杀的具体安排:将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遗嘱印制出来,打算在行刺后散发;并把11月13日(星期三)定为替父报仇的日子。

1935年11月13日,正是讲经日,前来听经的孙传芳端坐在佛堂中央。施剑翘本在靠近火炉的后排座位,离孙传芳较远,她以背后的炉火太热为由要移到前排去。看堂人允诺后,施剑翘站起身来,伸手握住衣襟下的手枪,快步来到孙传芳身后。待众居士闭目随富明法师诵经,施剑翘悄悄拔出勃朗宁手枪,对准孙传芳的后脑勺射出了第一发子弹,紧接着又朝他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射一枪。枪声响后,佛堂大乱,施剑翘将提前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身穿将校服的施从滨照片抛向人群,大声宣布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并拨通了 局的电话,决意自首。不久,施剑翘被前来的 带走。施剑翘的长孙女施朝说:“奶奶的刺杀计划当时只跟她的大弟弟施则凡商量,本来施则凡也是要参与刺杀的,但奶奶觉得弟弟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再出什么意外。决定行刺前几天,她谁也没告诉,先是叫家人把外祖母送到南京,又将自己的两个孩子托给妹妹施韧兰照顾,她是抱着必死之心去的。”

当天下午6时,《新天津报》发出号外,报道了“施从滨有女0,孙传芳佛堂毙命”的特大新闻。次日,天津、北平、上海等各报都以头号标题刊载了这一消息,全国轰动。 [7-9]

遇赦免刑

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被移送到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在侦讯中,施剑翘不讳事实,直陈了杀人经过和原因。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0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这一案件,天津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10年。1936年4月13日,《新天津报》刊登了她在狱中写的文章《亲爱的同胞,赶快奋力兴起吧》。此谋杀案在当时引起极大轰动,报章、杂志争相报导,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要求政府特赦。

1936年8月13日,经辩护律师代为申诉,施剑翘被河北省高等法院判处7年-。全国妇女会,江宁扬州、江都妇女会,旅京安徽学会,安徽省徽州师范等团体纷纷通电呼吁,希望最高法院能对施剑翘援例特赦。电文中有“况孙传芳曾南拒革命之师,又北窥齐鲁之境,今施剑翘之事,直接以复父仇,间接即除国憝”的语句。后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张继宋哲元等人出面救援,呈请国民政府予以特赦。

1936年10月14日,在施剑翘入狱11个月的时候,时任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此后,由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下达特赦令,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特赦之后

特赦不久,施剑翘与母亲董氏、弟弟施则凡先在南京生活,后来又随施则凡前去湖南长沙。1937年,担任湖南抗敌后援总会慰劳组主任。1941年7月,施剑翘与母亲随弟弟施则凡到了四川合川县。目睹日本飞机肆意轰炸、百姓蒙受灾难的悲惨情景,她主动面见县长,请缨开展救灾工作。 1942年,施剑翘发起捐献飞机的倡议,得到各界的响应,被选为献机委员会指导长,最终募得3架飞机的资金。为此-特地通过冯玉祥在重庆约见施剑翘,并邀她到全国妇女慰劳总会工作,被施剑翘婉言谢绝。

1946年初,施剑翘在苏州的安徽同乡会馆创办私立从云小学,自任校长。从云小学招收的绝大多数是工人城市贫民子弟,也有部分孤儿和流浪小孩。

1946年6月至1947年3月间,周恩来、-撤离南京到达上海。施剑翘为解决办学经费到沪上募捐,曾造访周恩来、-的居住地。在此期间,她和周恩来、-、董必武有过多次接触并逐渐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深厚感情。

1948年4月27日,苏州解放,施剑翘率领学校师生走上街头扭起秧歌、敲起锣鼓,欢迎入城的解放军。当时解放战争仍在进行,施剑翘于是送两个儿子参加解放军,分别进入第二野战军及第三野战军的军政大学。 1949年9月27日至10月8日,苏州市在乐群社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施剑翘当选了这次会议的代表。这一年,她当选为苏州市妇女联合会的副主席。

1952年,施剑翘将倾其心力创办的从云小学移交给苏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此时疾病发作,她赴北京到协和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子宫癌,手术后前往五台山疗养。同年移居北京,后以居士身份在碧云寺修行。1957年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

1979年被确诊为晚期直肠癌,于当年的8月27日猝然去世,终年74岁。骨灰葬于苏州城西天灵公墓。临终时,施剑翘对小儿子施羽尧说:“娘老了,但还有一个心愿,如果健康许可,愿为祖国统一尽一份力量,-我见过,蒋经国我也见过,我盼望祖国早日统一。”

施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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