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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廷相


[公元1901年-1933年]

黄廷相 (1901—1933)

黄廷相,原名杨末郎,海桥乡人。22岁时至新安镇茶馆帮工。杨能言善辩,1926年10月,在西沙开展农-动的共产党特派员陆铁强动员他参加宣传工作。杨几乎每天到西沙各镇演讲,以通俗的言语,宣传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土豪劣绅,打倒恶粮户,实行减租减息,成立农民协会的革命道理,深受群众欢迎,人们称他为“上台百灵”。是年,荒灾严重,粮户拒不减租,佃农无力交纳,矛盾日益尖锐。11月,县知事奚侗凤阳镇召开议租大会,企图逼迫佃农按原租额交租。陆铁强等人决定发动佃农参加这个大会,并公推杨为代表。杨化名黄廷相以防止县署追查-。

议租大会这天,凤阳镇人山人海。县知事奚侗站在讲台上,两旁站着荷枪的士兵,黄廷相站在奚的对面,奚要黄先讲,黄慷慨陈词,指出西沙因为受灾害,年成歉收,佃农生活极度困窘必须减租的道理,提出每千步田租额从480斤减为240斤,并取消陈租、小租,取消重秤收租。奚说:“各圩灾情不一样,高田低田灾情不一样,不能一样减租”。黄立刻反驳:“满天乌云,何处不落雨?高田棉花烂铃,低田稻子淹没,何处不受灾,哪能不一样减租?”奚无言以对,便提出每千步田交300斤租。黄马上问全场佃农:“县知事说每千步缴稻租300斤,同意的举手。”全场鸦雀无声,无人举手。黄对奚说:“你看,大家不同意呀!”接着,又对大家说:“每千步缴稻祖240斤,同意的举手!”话音刚落,全场人人举手。黄对奚说:‘你看怎么办,大家只肯缴240斤!”奚侗见状,便推诿道:“我是县知事,作不了主,减租要与粮户商量,否则他们会要挟我,不缴钱粮。”黄大声说:“你不要怕他们。只要你答应减租,如果老鸦们(对豪绅地主的鄙称)真的要挟你,我们上万佃农就进城,拔光白颈黑爪老鸦毛!”又转身高声问大家:“进城拔光老鸦毛,大家去不去呀?”台下“去呀!去呀!”喊声如雷,经久不息。奚侗吓得目瞪口呆,不得不全部接受黄廷相提出的减租条件。议租大会变成了减租大会。从此黄廷相名声大振。

1926年12月上旬,本县第一个县农民协会在老海桥镇成立,黄廷相被推举为会长。1927年8月,黄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县委计划的武装-因泄密未能实现。在一片-下,担任联军总司令部庶务的黄廷相,转移到下沙陈镇东久乡堂兄家,继续开展农-动,不幸于1928年3月5日被捕。旋即他被解往江苏省高等法院,被判徒刑6年,关押在江苏第三监狱。黄受尽折磨,1933年牺牲于狱中。时年32岁。

黄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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