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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历任江南河道总督

  江南河道总督全称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南河河道总督、南河总督,是清代设在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的高级官员,品级为从一品或正二品,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

清初只在山东济宁设河道总督。1677年(康熙十六年),靳辅出任总河,因考虑到淮安是黄河、淮河、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是治河工程最重要处,而总河署所在的山东济宁距此路途遥远,往返不便,为便于及时掌握水情河势,就近指挥,于是在淮安城西北的清江浦原户部分司旧衙署设立行馆。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分设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总督),驻节清江浦;以及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东河总督),驻济宁。次年又增设直隶河道总督(北河总督),归直隶总督兼领。时南河总督辖有4道、24厅、24营,河督署规模庞大。历任河督中,政绩比较显著的有张鹏翮、徐端、黎世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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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12年7月授--12月调、乾隆7年12月授--乾隆11年3月革、乾隆18年--乾隆19年、乾隆22年正月--乾隆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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